读者借书须知


 读者借书须知
  • 新生入学后,由各班班长持有学生名单和班主任老师证明,每人交1寸免冠近照,到图书馆免费办理借阅证。
  • 学生因毕业、退学、休学、开除或其他原因离校时,须还清所借图书,并交回借阅证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  • 借阅证仅供本人使用,学生每次可借2本,其中一本专业书、一本文艺书,借书30天。期满凭证可续借。借阅证应妥善保管,若有遗失,须立即到馆登记挂失,1周内仍找不到者,可申请补办(需交工本费2元)。
  • 勿使用他人借阅证借书,如有此情况发生,一经发现,即扣留借阅证,并对使用者和借阅证所有者进行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者,停止借阅证的使用。
  • 进入书库,不要大声喧哗,要讲文明礼貌,着装整齐。注意公共卫生,不乱扔果皮纸屑,不随便吐痰,严禁吸烟。爱护公物。
  • 到书库借书时,学生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选择自己要借图书:
    • 通过检索机查找所需图书;
    • 通过馆藏目录,填写索书条,交由图书馆员查找所需图书,使用馆藏目录后,应将卡片目录放回原位;
    • 学生到半开架图书区自行选择所需图书;
    • 可咨询图书管理员推荐相关图书。
  • 学生借书后,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缺页、残页、污损、开线等现象,如有类似现象,应告知管理人员,否则还书时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。